满足标准
⒈ GB1115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⒉ GB10589-89 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⒊ GB10592-89 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⒋ GB/T10586-89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⒌ GB/T2423.1-2008 低温试验箱试验方法
⒍ GB/T2423.2-2008 高温试验箱试验方法
⒎ GB/T2423.3-2006 湿热试验箱试验方法
⒏ GB/T2423.4-2008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⒐ GB/T2423.22-2002 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⒑ IEC60068-2-1.1990 低温试验箱试验方法
⒒ IEC60068-2-2.1974 高温试验箱试验方法
⒓ GJB150.3 高温试验
⒔ GJB150.4 低温试验
⒕ GJB150.9 湿热试验
禁测物品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2.三硝基苯、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二)、可燃物:
1. 自燃物: 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 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 氧化物性质类:
(1) 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2) 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铵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3) 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4) 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5) 次氯酸盐类。
(6) 亚氯酸钠以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三)、易燃物:
(1) 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2) 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3) 甲醇、乙醇、二甲笨、酸醋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低于30℃的物质。
(4) 煤油、汽油、异戊醇、酸醋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四)、可燃性气体: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选择原则
再现性
在试验室内完整而精确地再现自然界存在的环境条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但是,在一定的容差范围之内,人们可以正确而近似地模拟工程产品在使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所经受的外界环境条件,这段话用工程的语言概括,就是“试验设备所创造的围绕被试产品周边的环境条件(含平台环境)应该满足产品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条件及其容差的要求"。如用于军工产品试验的温度箱不仅要满足标准GJB150.3-86、GJB150.4-86中根据不同类型产品所规定的高温、低温的试验量值、试验时间,同时也应满足试验规范中对温度场的均匀性和温度控制精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环境试验中环境条件的再现性。
可重复性
一台环境试验设备可能用于同一类型产品的多次试验,而一台被试的工程产品也可能在不同的环境试验设备中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同一台产品在同一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下所得试验结果的可比较性,必然要求环境试验设备所提供的环境条件具有可重复性。这也就是说,环境试验设备施用于被试验产品的应力水平(如热应力、振动应力、电应力等)对于同一试验规范的要求是一致的。
环境试验设备所提供环境条件的可重复性是由国家计量检定部门依据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所制定的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后提供保证。为此,必须要求环境试验设备能满足检定规程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及精度指标的要求,并且在使用时间上不超过检定周期所规定的时限。如使用非常普遍的电动振动台除满足激振力、频率范围、负载能力等技术指标外,还必须满足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横向振动比、台面加速度均匀性、谐波失真度等到精度指标的要求,而且每次检定后的使用周期为二年,超过二年必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可测控性
任何一台环境试验设备所提供的环境条件必须是可观测的和可控制的,这不仅是为了使环境参数限制在一定的容差范围之内,保证试验条件的再现性和重复性要求,而且从产品试验的安全出发也是必须的,以便防止因环境条件失控导致被试产品的损坏,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各种试验规范中大体要求参数测试的精度不应低于试验条件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排它性
每一次进行的环境或可靠性试验,对环境因素的类别、量值及容差都有严格的规定,并排除非试验所需的环境因素渗透其中,以便在试验中或试验结束后判断和分析产品失效与故障模式时,提供确切的依据,故要求环境试验设备除提供所规定的环境条件外,不允许对被试产品附加其它的环境应力干扰。如电动振动台检定规程中所限定的台面漏磁,加速度信噪比、带内带外加速度总均方根值比。随机信号的检验、谐波失真度等精度指标都是为了保证环境试验条件而制定的检定项目。
安全可靠性
环境试验,特别是可靠性试验,试验周期长,试验的对象有时是价值很高的军工产品,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经常要在现场周围进行操作或测试工作,因此要求环境试验设备必须具有运行安全、操作方便、使用可靠、工作寿命长等特点,以确保试验本身的正常进行。试验设备的各种保护、告警措施及安全联锁装置应该完善可靠,以保证试验人员、被试产品和试验设备本身的安全可靠性。
加湿除湿
湿度表示的方法很多,就试验设备而言,通常用相对湿度这一概念描述湿度。相对湿度的定义是指空气中水汽分压力与该温度下水的饱和汽压之比并用百分数表示。由水汽饱和压力性质可知,水汽的饱和压力只是温度的函数,与水汽可处的空气压力无关,人们通过大量的实验和整理寻求到了表示水汽饱和压力与温度之间的关系,其中已被工程和计量大量采用的应当是戈夫格列其公式。它被气象部门编制湿度查算表所采用。
加湿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提高水汽分压力,最初的加湿方式就是向试验箱壁喷淋水,通过控制水温使水表面饱和压力得到控制。箱壁表面的水形成较大的面,在这个面上向箱内通过扩散的方式向箱内加入水汽压使试验箱中相对湿度升高,这一方法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当时对湿度的控制主要是用水银电接点式导电表进行简单的开关量调节,对于大滞后的热水箱水温的控制适应性较差,因此控制的过渡过程较长,不能满足交变湿热对加湿量要求较多的需要,更重要地是在对箱壁喷淋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有水滴淋在试品上对试品形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对箱内排水也有一定的要求。这一方法很快就被蒸汽加湿和浅水盘加湿所取代。但是这一方法还是有一些优点。虽然它的控制过渡过程较长,但系统稳定后湿度波动较小,比较适合做恒定湿热试验。另外在加湿过程中水汽不过热不会增加系统中的额外热量。还有,当控制喷淋水温使之低于试验要求的要点温度时,喷淋水具有除湿作用。
随着湿热试验由恒定湿热向交变湿热发展,要求有较快的加湿反应能力,喷淋加湿已不能满足要求时,蒸汽加湿和浅水盘加湿方法开始大量被采用并得到发展。